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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闸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问答(清产核资)
发布时间:2018-04-18     浏览次数:     来源:

 

  
 
1、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有哪些?1
2、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坚持哪些基本原则?1
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是什么?2
4、农村集体资产主要包括哪些?3
5、如何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3
6、如何明确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5
7、怎样加强党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领导?5
 
 
 
 
 
 
 



1、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有哪些?
一是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的迫切需要。目前全市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保护不严格,流转不顺畅等问题越来越突出,严重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形成既能体现集体优越性,又能调动个人积极性的运行新机制。
二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农村集体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财产,是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广大农民群众对此高度关注,顺应农民群众的期待,加快明晰农村集体资产归属,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更多的权能,不仅有利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财产性收入,而且有利于优化农村资源要素配置,全面地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三是提高农村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农村集体所有制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自治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农村治理的基本框架,集体经济是这个框架的重要基础。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不仅是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重要途径,也是夯实农村社会治理基础的重要举措。
 
2、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坚持哪些基本原则?
一要把握正确改革方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要严守法律政策底线。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农民权利不受损,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防止被内部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
三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四要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围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运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港闸实际的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根据市统一部署,结合区情实际,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到2021年底,对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基本完成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
 
4、农村集体资产主要包括哪些?
当前,我区农村集体资产主要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荒地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
 
5、如何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工作。
1)工作对象。街道、村(含涉农社区)、组集体经济组织。
2)工作范围。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全资持有、直接或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等能够控制的被投资企业)。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
3)登记试点20171231日。
4)重点环节
一是建立班子。各街道成立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辖区内各层级清产核资工作。各村(社区)成立由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经管员、现金会计、党员代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等组成的村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具体负责村(社区)、组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二是全面清查。清查资金、资产、资源账目,摸清债权债务,对相关经济协议与合同进行全面梳理,以账对物、以物对账清查实物资产,对账外实物资产进行清查核实、补充登记,认真填写清查情况登记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
三是初次公示。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将清产核资结果和报告报街道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小组初审,初审通过后,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四是重点核查。对初次公示后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核查,进一步完善清产核资工作报告和登记表。对清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改正。
五是二次公示。将初次公示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等再次公示,征求本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意见,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是确认结果。清产核资工作报告及清查核实结果,经两次公示无异议后,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会议,确认清查核实结果,形成清产核资工作决议,报区委农工办、街道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小组备案。
七是报表填报。街道、村(社区)、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别填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经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校验核对、确认无误后报区委农工办。区委农工办会同国土、财政等部门负责做好清产核资数据审核汇总,确认无误后报市委农工办。
八是问题处理。对清查出的没有登记入账或者核算不准确的,要经核对公示后登记入账或者调整账目;对长期借出或者未按规定手续租赁转让的,要清理收回或者补办手续;对侵占集体资金和资产的,要如数退赔,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6、如何明确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
在清产核资基础上,要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属于村(社区)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社区)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社区)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街道农民集体所有的,由街道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集体资产所有权的确权工作,不得打乱原集体所有的界限。
 
7、怎样加强党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领导?
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由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委农工办牵头。各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承担领导责任,确保改革进度质量